铁岭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法规。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并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决定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共有专门委员会7个,即内务司法委、财经委、环资城建委、农委、教科文卫委、民侨外委、人事选举委。常委会工作机构7个,即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预算工委、代表工委、法制委、法工委。
第二部分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总计1583.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83.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3.55万元。
(二)支出总计1583.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49.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88.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8.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88万元。
2.项目支出233.82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24万元
(2)人大会议支出128.32万元
(3)人大立法支出10万元
(4)人大监督(预决算监督)支出2万元
(5)代表工作64.26万元
(三)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7年,铁岭市人大部门部门决算收入1583.55万元,比上年减少159.39 万元,减幅 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3.55万元,同比减少159.39万元,减幅9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开两次人代会。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总支出1583.55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59.39万元,减幅9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35 万元,增幅 8%;项目支出减少275.73万元,减幅 5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及车改后发放车补。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加开两次人代会。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结余和结转)。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55万元,项目支出1583.55万元。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 157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3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2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09万元,主要是2016年上半年未实行车改,公数量明显高于今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2.58万元,比2016年增加98.94万元,增幅74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按标准发放车补(车补计入其他交通费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5.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59.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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