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情况的视察报告
———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 年 9 月 8 日— 9 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贯彻落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春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敏侠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先后到昌图县法院、昌图县泉头满族剪纸普法文化基地、太平镇永兴村法治示范村、银州区第五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一天的视察,召开了全市普法工作交流座谈会,听取了副市长李云波作的关于全市 “七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就视察情况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意见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 “七五”普法工作从始至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全面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与深化。
(一)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进 “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各级中心组学习、组织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宪法修正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宪法修正案,确保普法鲜明的政治导向。成立由市委主管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组建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相继出台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市直各部门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 “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实现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委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和市政府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绩效考评体系。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 《关于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市 53 家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普法责任予以明确并将普法责任纳入到市政府绩效考核,对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 “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构建起全市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结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每年递增,五年来全市共计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近 1200 万元。从法学研究、法治工作、法律服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才组建司法行政系统 “普法宣讲团”;在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选取政治可靠、文字扎实、新媒体运用灵活的人员,组建 “铁岭普法”微信群;各乡镇街都组织了自己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日常普法工作。
(二)突出重点人群,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学法用法。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第一时间在 “铁岭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通 《宪法学习》专栏,通过发布 《宪法修正案》原文、《宪法学习问答》、《宪法修正案解读》系列栏目。召开了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动员大会,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了宪法专题会议。市、县两级党委和市直部门都组织开展了中心组宪法学习。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审计局分别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面规范学法用法行为,推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编印 《铁岭普法》 19 期 1.2 万册,免费发放到市直机关以及县 (市)区,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了便捷平台。秉承 “法治进校园”、“法治进课堂”、“法治进家庭”的理念,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治副校长和专职法治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法治教育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在全市中小学严格落实法治教育 “开学第一课”,开展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宪法进校园等集中宣传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 “以案讲法”、 “法官、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基本实现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 “四落实”的目标。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组织等单位不定期联合开展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宣传活动。注重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农村集市,服务大厅等场所,赠送普法资料,开展 《民法典》 《土地法》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对农村 “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村屯 “法律明白人”;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做实 “评理说事点”建设,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涉企部门通过法治培训、法治宣传,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工人对 《劳动法》《工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各社区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等形式,向社区内的群众宣传 《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创新普法机制,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确保普法与党建学教活动有机结合。围绕铁岭特色,打造每个县区的文化名片,做到 “一县一品”,将法治文化纳入到普法宣传教育中,在 “送法下乡”基础上创新开展 “种法在乡”。在 《辽宁法制报》上开设专栏,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展示法治铁岭建设的新思维新举措。市纪委连续九年开展廉政小品小戏展演,创作出 100 多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品小戏,并在全省范围内巡演。很多作品在国家级展演评选中获奖。市司法局与 《铁岭日报》合作开办 “司法行政”专版 33 期,全方位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 “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组织实施 “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印发了 《关于开展 “助力振兴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每年的七月定为全市的法治宣传月,全力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与此同时,“12. 4 国家宪法日”、“ 3. 5 学习雷锋纪念日”、“ 3. 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 15 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活动月”、“法律大篷车”等活动已经形成制度。 2016 年以来,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1600 余次,送法下基层 7000 余次,发放宣传资料 15 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 14280 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 20000 余件,其中现场提供法律援助 100 余件。在广场、公园、集市设立固定标识牌、公益广告牌、标语宣传牌、法治宣传橱窗等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开办普法栏目。“铁岭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实现了信息发布、法律宣传和便民服务三大功能,已成为我市法治宣传的网上主流舆论阵地。从 2018 年 5 月开始,各县 (市)区也开通普法头条号,组建了铁岭市普法宣传的头条客户端矩阵,第一时间将铁岭普法信息发布至微头条进行宣传报道。在党校主体班、临时班上安排法治课,共举办法治培训 10 期次,参训人数达 5000 余人次。创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站、妇联 “百合”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等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发挥律师、公证处、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作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警民联调工作室、诉调对接室等法律服务站所,结合 “评理说事点”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化解矛盾、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平台。新冠疫情爆发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联合各县 (市)区和各执法普法单位,运用多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实现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全覆盖。重点联合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压实普法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贯彻七五普法决议的责任意识仍需加强。一些地区、单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没有将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上升为法律意识,作为重要工作提上日程,部分县区和部门大多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的规定动作。甚至有的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法律七进”覆盖面不够,偏远乡村和社区的普法教育仍有死角,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群体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点,影响了普法的整体效果。
(二)县 (市)区、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均衡。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 (市)区、由于地方财力紧张,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导致在普法阵地建设上明显滞后、普法宣传上硬件不足;市直机关单位也普遍存在因经费短缺只能印制少量宣传资料、制作简单的宣传展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滞后,一方面人手不足,大部分单位的普法工作人员多为兼任,忙起来很难保证法律宣传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很多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法律培训,普法专业性和解决法律咨询的能力相对较弱。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普法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全市上下应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更高站位上重视普法工作,加深对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总体布局、基本路径、重点任务的分解,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主动性、创造性,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营造氛围加强宣传,进一步把普法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围绕市委和市政府重大部署、重要活动,抓好主题宣传,在活动进行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宣传,加强民法典、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强化新修新立法律法规的普及推广,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组织策划专题专项法治宣传,深入宣传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对全市发展建设重大项目、重大任务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治安、信访、调解、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围绕保障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物流快递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共享平安的氛围。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重点对象尊法守法带动全民守法。把党员干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各级政府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宣传党章党规党纪,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走进课堂。要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社区和农村居民等不同群体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为全面依法治市,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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