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2月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刘春久,副主任陈文彪、曾科,秘书长王敏侠及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代理主任刘春久,副主任曾科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和观看了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传达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铁岭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铁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对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进行研讨发言;审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铁岭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草案)》《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铁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丁一楠为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春久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立伟,市委常委、副市长毛育勤,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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